一是健全机构,领导到位。按照高位推动的要求,该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四班子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设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行政组、宣传组、林地纠纷调处组、案件查处组、确权发证组、督察组等6个职能工作组,具体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同时,各乡(镇)相应成立了以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林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村级也相应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全县建立起了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林改的高位推动格局;
二是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县与各乡镇签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责任状,规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考核。县四班子领导分别挂钩乡(镇)包村,并从县、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组驻村包组到户。各级领导带头深入实地调研检查、指导督促工作。各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深入到乡(镇)、到村组,指导开展林改,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进了林改工作向纵深发展。县乡两级对相关人员实行了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林改的各项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督办事项;
三是广泛宣传,认识到位。多形式对林改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发动,该县共印制放发了5万份林改宣传单、13万份《致林农的公开信》、3000册《40问林改疑难问题解答》、1000份(碟)音像资料。同时,组织召开了51次林改专题会,458次村组林改座谈会,出动林改宣传车289台次,悬挂和粘贴标语1273条。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把林改的政策、好处宣传到群众中,让群众真正理解林改的目的和意义,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调动了广大林农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为顺利推进林改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落实资金,保障到位。多渠道筹集林改工作经费,省财政安排30万元,市财政安排30万元林改专项资金,县财政乡财政部门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林改工作,县乡林业部门筹措资金用于林改,全县共筹集资金318万元,保障林改工作顺利推进;
五是完善政策,保证到位。严格林改政策和操作规程,把明晰产权的权利交给群众,堪界发证的责任落实给干部,确保勘界发证工作质量,落实清楚各有关数据资料,为群众负责,为历史负责。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纪律,一律以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的尺度,严格按《村民组织法》办理,无论大小事,首先必须经群众讨论决定,严避暗箱操作,凡涉及林改的村组全部召开群众大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实行“三榜”公示,由群众说了算。同时,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确保林改的稳步推进和社会稳定。共有各类纠纷586起,除历史余留的20起正在调处过程中,新出现的566起纠纷得到全部解决,使得整个工作顺利开展;
六是合力推进,服务到位。按照林改的要求,搞好摸底调研,为科学制定方案奠定基础。针对部分地区公益林和商品林相互混杂的实际,在明晰集体人工商品林产权的同时,开展了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在确保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商品林比例不变的同时,对公益林和商品林进行了严格的地块、面积、界限确认,确保国家重点公益林能得到进一步保护,商品林能得到合理开发利用。认真开展林地勘察。林业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取消双休日,克服天气恶劣的不利条件,踏雪履冰,兢兢业业开展工作,共均山58872亩,均利35240亩,均股84179亩,联户承包31691亩,全面完成了集体人工商品林及荒山荒地的确权发证工作。规范各类资料的管理。为做到对林改工作责任负责、对历史负责,县、各乡(镇)林改办专门抽出两人定岗定责负责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把林改涉及的所有资料在档案局的指导下规范装订存档,把林改以来的资料收集整理,文字材料、表册形成原件归县档案局存档,县、乡、村备份存档,电子文档形成县、乡两级存档。同时,各成员单位的领导以各种形式支持林改,深入林改一线督促指导检查林改107人次,有力地推进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