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森林公安机关“五查五看”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大理州森林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和云南省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动员、精心组织,通过“五查五看”抓好集中整治执法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排查工作。(一)查思想,看认识是否到位。在思想发动和学习教育的基础上,采用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学习交流的方式,掌握民警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偏差和不足,正确引导民警充分认识预防执法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的重要性,正确引导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正确引导民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遵守执法纪律;正确引导民警提高执法过程中预防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警惕性。目前,执法办案民警共撰写25份心得体会文章。(二)查办案场所设置,看办案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办案场所设置是否安全、规范;是否科学设置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和防范设施。通过排查,目前除大理市局已经建好单独的询问(讯问)室外,其他县市局和州局都未建立单独规范的办案场所,办公场所基本上就是办案场所。(三)查执法主体,看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具备执法资质。由法制部门牵头对已办案件再次进行审查,要求森林公安机关受理森林刑事案件严格按照公安部、国家林业局的规定办理,森林行政案件按照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同时,办案人员必须取得人民警察身份和林业行政执法资质,方可参与执法办案。(四)查强制措施的使用,看强制措施使用是否恰当、符合程序。采用提问、考试等方式,对执法民警进行抽查,看民警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措施的使用规定,督促民警正确使用强制措施。(五)查传唤、讯问、询问、继续盘问、抓捕、押解环节,看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行为。通过对与已办结案件涉案人员座谈、法制部门和督察部门跟踪办案等形式,看执法民警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有无刑讯逼供、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问题。 通过认真排查,找准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一是个别执法办案民警对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的认识还有差距,没有对预防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认为只要自己不会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就行,在一定程度上抱有无所谓的态度。二是执法办案场所的设置不到位,由于基层基础建设落后,办公场所拥挤,无法设置规范的留置室、询问(讯问)室,也无全程录音录像设备。三是执法办案技能有待提高。由于森林公安民警来源复杂,综合素质偏低,多数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对法律法规知识掌握、运用有待加强,查缉控制技能较为薄弱。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各级将认真组织整改工作。(省森林公安局龚艳华后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