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全县林业重点工作。云南省陆良县于近日召开了林业工作会。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的主要领导及分管(联系)的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林业站长和村委会书记或主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一名主要领导及驻乡(镇)林改指导组长,县林业局中层以上干部及驻村林改工作组长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主题是:宣传贯彻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林业各项重点工作。会议由陆良县委张光彦副书记主持,县委尹耀春书记对当前林业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各级干部要认真宣传贯彻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加快全县林业改革发展的坚定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当前全县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的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县林业工作主要围绕林业改革和发展两大任务开展,就是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毫不动摇地抓好中低产林改造工作,促进林产业快速发展。 会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当前全县林改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完善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工作,做好集体公益林管护责任书签订工作,开展“回头看”,做好查缺补漏和自查自纠工作。稳步推进配套改革,促进林业快速发展,构建现代林业经营体系,健全现代林业服务体系,建立森林资源流转体系,完善森林资源“三防”体系。 会议要求,各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工作责任,确保林改全面推进,明年1月底各乡镇必须完成整改完善和自检自查工作,并以乡镇人民政府文件向县人民政府报请检查验收。明年2月初县林改领导小组组织对各乡镇进行县级检查验收。对按期完成林改任务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县政府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签订的林改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兑现。对林改工作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没有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的,影响到全县检查验收结果,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就地免职,同时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中擅自脱岗、消极应对、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情节严重的,县委、县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领导或相关人员行政问责。 会上,李红能副县长与各乡(镇)签订2010年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状,并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做专题安排。要求各级认清形势,狠抓落实,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要充分认识到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措施,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