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对大理州进行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省级检查验收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7月16日至8月3日,以云南省林业厅副厅长冷华为组长,省林业厅、省林改办、省农村信用联社、省档案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的省林改检查验收组一行19人,对大理州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省级检查验收。 7月17日,大理州林改领导小组召开了大理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汇报会。州委副书记、州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桂芳,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榆民、州政协副主席杨泽恒、州长助理李文才以及州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领导,各县市党委、政府领导出席汇报会。会上,州委副书记、州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桂芳代表州委、州政府作了林改工作情况汇报;冷华副厅长就这次检查验收的内容、方法、工作评定、工作要求等方面的问题作了重要讲话,并抽取祥云县作为第一个受检县。会后,检查组还检查了州林改办的档案痕迹资料。 7月18日至8月2日检查验收组先后到祥云、剑川、漾濞三县进行林改主体改革检查验收。此次检查验收严格按照《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办法》的规定进行,共抽取了9个乡镇、27个村委会、81个村民小组、243宗林地为检查验收对象,采用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村民座谈会、入户随机问卷调查、实地勘查宗地等方式,对抽检的3个县的组织领导、经费筹措、宣传发动、操作程序、方案制定、纠纷调处、明晰产权、档案管理、资源管理等10个方面的林改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还对南涧、巍山、洱源、鹤庆、弥渡、宾川等6个县的6个乡镇、6个村委会、6个村民小组、18宗林地进行了林改专题调研。 8月3日,大理州林改领导小组召开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省级检查验收情况反馈会。会上,冷华副厅长就大理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经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就进一步做好林改工作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反馈;李雄副州长就继续深化全州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了表态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榆民,州政协副主席张树藩,州、县市主要领导,州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门领导以及各县市林改办主任出席汇报会。(省林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