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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日,怒江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会议在泸水县上江乡大练地村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和云南省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启动会议精神,启动怒江州省级公益林46.45万亩和2009年度新增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25万亩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卢文祥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州委副秘书长李旭主持。 卢文祥指出,公益林补偿兑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林业、财政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一要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纳入当前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和保障经费到位;二要广泛宣传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公益林补偿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三要严格把握政策,确保兑现工作顺利进行;四要强化资金管理,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禁挪做他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五要严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真正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健全,职责明确,措施有力,把补偿兑现和管护责任落实到单位、林权权利人和管护人员,实现责、权、利有机统一;六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绩效评比和奖惩制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卢文祥强调,切实加强公益林建设与管理,一要建立主体明晰、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二要建立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经营管理机制;三要建立主体明确、责任落实的监督管理机制;四要建立多形式、多渠道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五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资源动态监测机制。 卢文祥要求,各县务必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深入扎实地做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为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切实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会上,州林业局、财政局分别与县林业局、财政局签订公益林管理补偿及资金管理工作责任状。 州林业局、财政局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四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副县长、林业局长、财政局长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上江乡人民政府负责人,大练地村村民共150人参加了会议。(怒江州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