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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表彰“十一五”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和个人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十一五”期间,我省森林防火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国家森防指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战胜了各种困难和挑战,经受住了特大旱灾和超高危森林火险天气的考验,火灾次数、受害面积、受害率、伤亡人数与历史均值相比分别下降了77%、97%、97%、85%,火灾当日扑灭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提高了近10个百分比,取得了“四下降、一提高”的显著成绩。最大程度地减少了森林火情火灾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轻了森林火灾损失,为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按照《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和《2006年-2010年云南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的有关规定,通过自下而上评选和逐级审查把关,近日,省人民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发文作出表彰决定,对“十一五”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此次表彰奖励以五年来执行森林防火“三线”责任状所取得的绩效和扑火救灾所做出的贡献为评先的主要依据,以五年来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单位和各级林火管理人员、防灭火一线有关人员为评先表彰的主要对象,坚持绩效和贡献为主、面向基层的原则,对昆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等70个森林防火先进单位以及张之亮等300名同志森林防火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奖励资金共计100万元。先进单位和个人分配数量较“十五”分别增加了27%、38%,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投身森林防火事业的积极性,为“十二五”我省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基础。 省人民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为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森林云南、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绿色生态屏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防火办彭杏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