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规范管理提高松脂产量促进林木生长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思茅松资源丰富,思茅松林面积15.48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39.65%,开展松脂生产是全县林农增收的重要来源。县内的糯福、发展河、糯扎渡等13个乡镇均有松脂生产,已投入采脂的思茅松林面积6.25万公顷,全县年采脂收入在2,500万元以上,尚有1.75万公顷思茅松林可开展采脂。但是由于松脂价格放开,以及管理不到位,采脂不规范,松脂产量不多,存在大割面、深割沟,上下割等违规采脂现象,特别是对国有思茅松林的生长造成危害和资源浪费。2006年,县人民政府结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进一步加强松脂采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规范采脂行为,加强生产管理,使全县的松脂生产及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他们的主要做法: 一、县政府出台政策规定,在县内国有思茅松林中进行采脂的必须收取资源转让费,收取标准为:每株每年2-3元(海拔1,800米以上为2元,以下为3元)。 二、县政府规定:收取的采脂资源转让费的35%返回县林业局,主要用于国有林采脂区的资源管理。 三、县林业局内专设林化站(股级)管理机构;制定了《澜沧县思茅松国有林合同采脂管理办法》,每年与在思茅松国有林内进行采脂的人员(含林农及专业采脂户)签订采脂合同,合同内容包括采脂林区位置、地点、四至界线、采脂株数,允许采脂时间,遵守条款。按采脂株数收取资源转让费;按合同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违规的进行教育和处罚。从2007年-2009年的3年间,全县共收取国有林采脂资源转让费118.74万元。 四、对采脂人员进行培训,推广广西GXZP92-6-1采脂刀和“浅修薄割”采脂技术,实行“持证上岗”。县林业局从广西购入GXZP92-6-1采脂刀,淘汰原来的老刀,学习广西“浅修薄割”采脂技术,延长采脂年限。制发了《澜沧县松脂采集上岗证》,对经过采脂专业培训合格人员,发给《澜沧县松脂采集上岗证》,允许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范围内,对国有思茅松林进行采脂,并在采脂期间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几年来,全县采脂林面积由2005年的15,022.2公顷,扩大到62,493公顷,采脂林面积增加47,470.8公顷;采脂人员达到11,721人。2005年林农从松脂收入突破1,000万元,2008年达到2,000万元, 2009年预计达到2,500万元以上。(普洱市林改办李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