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7年底,我省共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单位324家。其中,养殖单位245家,纯经营利用单位79家。年产值约为100000万元左右。共有从业人员0.4万人。其中,年产值超过500万元的驯养繁殖企业有9家:昆明动物园、云南野生动物园、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脊髓灰质炎疫苗生产)、大理瑞鹤药业有限公司、陇川县章凤制药厂、陆良县国康天然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实验动物云南灵长类中心等。养殖品种主要有灵长类实验动物猕猴和食蟹猴、梅花鹿、黑熊、野鸡、野猪等。
二、促进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1、省人大、省委、省政协以及省政府和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将野生动物养殖产业作为我省林业八大支柱产业加以发展。并明确了重点发展方向。
2、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林业局《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在保护野生资源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野生动物养殖产业。一是从严管理野外资源,促使各经营利用主体去从事资源的培育。二是明确与野生动物资源培育及其利用相衔接的“谁投入,谁拥有,谁受益”的激励机制,调动经营利用主体培育资源的积极性。三是进一步简化程序,改善市场准入机制,为人工培育利用提供快捷、有效的服务。四是逐步树立以利用野生资源为主向利用人工培育资源为主转变的观念。
3、大力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为野生动物产业发展奠定了丰富的种质资源基础。通过180多个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大量物种保护项目的实施,使分布在我省的194种(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基本上在保护区中得到有效保护,种群数量得到恢复和发展。为我省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丰富的种质资源基础。
4、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指导野生动物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厅先后组织编制了《云南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云南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发展规划》、《云南省红豆杉产业发展规划》等产业规划,为我省科学合理的保护和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提供指导,有力地促进了我省野生动物养殖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5、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和鼓励产业发展。在有效保护野生资源的同时,积极鼓励、扶持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发展。2002年争取国家林业局支持,启动了《云南西双版纳亚洲象种源繁育基地建设项目》。2005—2007年,根据《云南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发展规划》安排的项目和建议,从育林基金中安排28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扶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
6、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产业发展。一是在办理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中,各级林业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规范办理的同时,实行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既确保热情周到地为基层、企业服务,又能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二是简化办理《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申请程序,提高办公效率。2005年6月开始,根据国家濒管办《关于做好核发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许可证明工作的通知》(濒办字〔2005〕37号)文件精神,本着“提高行政许可办事效率,合理设置审批流程”的原则,将CITES附录物种出口办证权限和办证程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进出口企业,提高了办事效率。
7、严格执法,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合法经营企业的权益,促进产业发展。我厅积极组织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和案件,规范野生动物养殖和经营利用行为。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非法经营行为的同时,维护合法经营企业的权益,促进产业发展。
8、制定出台加快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的发展。目前,我厅正在制定《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快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我省野生动物产业发展的新思路、重点发展方向和内容,提出改善投资环境、建立健全机构、加大投入、加强产品研发,以及扩大规模、提质增效的措施和意见。
9、修改、完善《云南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管理办法》
目前,正大修改、完善2001年制定出台的《云南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管理办法》。拟在统一思想,调整思路的基础上,明确委托或授权各州市办理、简化程序和手续的具体事项、方法等内容,以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企业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三、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我省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有4个方面。
1、政策滞后
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制定出台于上世纪80—90年代初,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产业发展限制较多,与目前产业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如养殖许可证、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手续的办理程序繁琐等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业发展。
2、没有必要的资金扶持
我省野生动物产业发展中,对关键技术研究、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等方面缺少必要的资金扶持。
3、产业规模小,且以出售原料为主
我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中,只有少数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大部分企业的规模小。同时,加工利用手段落后,以资源性消耗和初级产品加工为主,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产品很少。所以,目前还处于“小产业、低效益”的格局。
4、保护管理机构有待健全
我省16个州市林业局虽然均已成立了保护管理机构,但部分州市依然没有专职机构和人员,挂靠在森林公安等部门代管。另外,还有70多个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没有专职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保护管理机构有待健全。
四、加快我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发展的建议
根据以上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快产业发展的建议如下:
1、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思想主要是树立保护优先,加快发展的思想。要按照省委、省政府9号文件精神,加快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的发展。二是要创新机制。关键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思路。同时,要树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政府引导的发展思路。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就不要限制。养殖技术成熟的54种野生动物名单以外的动物,只要有条件的,都要大胆偿试,鼓励有实力的财团开展试验性养殖和研究,攻克技术难关,开发养殖新品种,研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品。三是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坚持依法、精减、高效的原则,属于国家林业局办理的事项,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的规定。对于省厅职权范围内的部分事项,经认真研究后,能简化程序和手续的要尽量简化。
2、安排产业扶持资金,建立示范基地
建议省政府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列入林业产业扶持范围,适当安排产业扶持资金,每年扶持2-3家企业,建立示范基地。主要用于关键技术研究,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等方面。以抓好龙头,树立典型,培育亮点,逐步营造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3、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吸引省内外有实力的财团投资开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在扩大养殖规模的同时,引导企业研究、开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提质增效的目的。建议先由各州市林业局做好项目储备,适当时候由省林业厅组织开展一次招商引资活动。
4、建立健全保护管理机构
要求各州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重视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工作,并作为基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逐步建立健全保护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厅保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