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调解组织介入林权纠纷调处成功率90%以上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云南省自去年4月份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积极排查和协调林权纠纷,成效显著。到目前为止,共排查山林纠纷147506起,调处135951起,成功率90%以上,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 由于一些地方过去林地界限不清,历史遗留山林纠纷类型多样、调处难度大,成了推进林改进程的难题。在开展林改工作的同时,各地把防止乱砍滥伐、维护林区社会秩序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组织开展跨区域纠纷协调,确保林改秩序的稳定。首先,明确山林纠纷调处责任。跨州、市、跨省的纠纷云南省林改办要负责协调解决,涉及的州、市党委、政府要积极主动,相互理解支持,妥善解决好纠纷。其次,注意调处方法,充分发挥县乡矛盾调处中心、村调解委员会、村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等民间组织和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引导双方在尊重历史事实、注重原始依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争取多数群众赞成和拥护的前提下友好协商解决纠纷。经过相关部门及林农的共同努力,大量历史积怨得到化解,群众的和谐相处得以保证。林权纠纷的成功解决,林农利益的充分维护,使云南的林改工作展现了良好的局面。(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