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两山”到户以来,昭阳区的山林大多一直为集体所有,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由此带来了集体林区普遍存在“五难”现象。一是造林难。林农不愿造林,集体无力造林,只有靠林业部门多方筹集资金而落实造林任务。二是护林难。由于山林归集体管,林农所提利益较少且不透明,林农参与管护的积极性不高,长期以来,乱砍滥伐行为也是屡禁不止。三是防火难。一旦发生林火,普遍存在“群众观火、干部打火”的不良现象。四是兴林难。由于山林的经营主体的收益权和处分权没有落实,所以林农对提高山林的经营效益不关心,对科技无需求,造林不讲质量,经营不讲抚育,生产不学技术,林地生产力低下。五是民主难。山林名义上是村集体代表全体村民进行经营管理,实际掌握在村干部手中,经营管理体制普遍存在山林产权不明晰、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昭阳林改就是要从根上解决这“五难”问题,进一步把林业发展的主体地位落实给林农,充分调动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发展集体林业的积极性,把各种有利的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确保林业快速健康发展和森林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