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森林公安局“五措并举”抓反腐倡廉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年来,昌宁县森林公安局采取“五项措施”狠抓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打造廉洁高效、团结务实的民警队伍。 针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昌宁县森林公安局从教育、责任、制度、考核、追究五个方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一是抓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为推进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实行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人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半年一次廉政谈话。二是抓制度建设。结合森林公安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建立和完善了《廉政与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民警八小时以外活动报告》、《民警执法过错责任倒查》、《集体议案》、《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对轻微违纪人员实行警戒的二十条规定》等33项反腐倡廉制度,用制度管理人和事。三是抓教育。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半天、每月25日全局民警集中学习一天、每年集中教育培训不少于15天,教育民警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初、慎微、慎独、慎终,常修为警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四是抓考核。坚持组织考核与民警评议相结合,平时督查检查与年终考核相配套,把“述职述廉”与年度考核合二为一,激励民警做廉洁自律的模范,秉公执法的表率。五是抓责任追究。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一律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对单位民警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侵害群众利益、造成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恶性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并公开进行曝光,增强对广大民警的警示教育,吸取教训,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