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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政府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再部署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在10月23日召开的全市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会议上,曲靖市政府副市长刘海芳对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再部署。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继续坚持“三级书记抓林改”、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的做法,进一步充实改革工作力量,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有序高效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年底完成林改主体改革任务。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形成林改的强大宣传态势,做到让干部清楚,群众明白。把宣传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面向广大林农宣传林改政策上,放在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林业发展的热点难点上,放在向各级领导反映林改动态上。三是狠抓督促检查,确保林改健康开展。市级林改领导小组要深入各县(市)区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及时做好指导服务,有力推动林改发展步伐。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操作程序,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保林改事项严格按程序“阳光操作”,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四是强化林政管理,维护林区稳定。始终把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始终,坚持森林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和木材凭证运输、凭证加工的制度,切实加强木材检查站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五是超前谋划,积极推进配套改革。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力度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政策需求调研及完善工作,制定配套改革措施,围绕林业确权这一主体改革,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森林资产评估、伐区设计等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和鼓励发展股份林场、家庭合作林场,兴办多种形式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建立适应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经营方式;加快培育林业要素市场,推进商品林产权交易,通过建立流转平台,使林权所有者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在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下实现流转。(曲靖市林业局唐炳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