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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南屏镇“七措施”推进商品林采伐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保证人工商品林试点采伐工作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和坑农、害农事件发生,维护林农合法权益,广南县南屏镇采取“七措施”顺利推进2011年度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镇人民政府与林业站和林农签订采伐试点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相关服务,严格监督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为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情况发生,加大对天保区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的宣传。主要宣传天保工程和国家重点公益林建设的相关政策、国家对人工商品林采伐的有关规定、《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这次人工商品试点采伐的政策导向、技术要求,提高群众对试点采伐的知晓率,促进群众参与监督管理,扩大监管面。三是深入普查,作好采伐标识。积极组织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各伐区进行伐前规划设计,通过挖坑、剐皮、涂漆、铲带等方式标识好具体的采伐对象,避免乱伐、错伐、超伐等情况发生,明确这次采伐的对象主要是近、成熟林,主伐方式有皆伐、择伐、间伐。四是明确人员,加强检尺。按照试点采伐要求,先确定镇林政管理员、检尺员和技术负责人并报县试点小组办公室备案,把各个伐区的监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林木采伐实行青山每木检尺,只能在每木检尺的四至界线内采伐。五是及时进行迹地更新,做好迹地造林。实行保证金制度进行迹地更新,采伐迹地更新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设计为皆伐的伐区,林木所有者在办理采伐证之前,须缴纳50元/亩的迹地更新造林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更新造林的,由林业站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额返还保证金。否则将保证金转交县林业局代为组织异地造林,防止林地逆转和流失。六是做好伐前公示,强化育林基金征收。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以林木所有者的申请及《报批表》为依据,凭《采伐证》采伐。在办理《采伐证》前,进行为期8天的伐前公示,公式期满无异议的,到县林业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在林业站的监管下,凭证采伐。七是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违法查处力度。镇林业站认真履行职能,严厉查处各种以借试点之机采伐天然林、乱批滥伐、超限额采伐、无证经营(加工)、无证运输、违背林木所有者意愿买卖活立木及伤农、坑农、害农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促进人工商品林试点采伐工作顺利进行。 截止目前,共完成试点采伐作业蓄积量4031.8立方米,出材量2746.4立方米,出材率达68%。目前南屏镇商品林采伐已进入公示期,试点采伐工作顺利推进。(广南县林业局 张仁春 王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