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昆明市副市长、市级区域林长杨蔚玲深入嵩明县开展巡林调研工作,市文旅局、市林草局负责人,嵩明县长、县级总林长,县林草局、县文旅局及嵩阳街道相关负责人参加。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嵩阳街道普渡社区湿地公园、特色产业基地、尖山林区等地实地调研林长制推行、森林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和绿色富民产业发展等情况,对嵩明县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巡林调研
调研组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嵩明县要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压实各级林长工作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措施推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调研组强调,森林草原是重要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发展好森林草原资源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一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扎实开展林业增绿增质增效,优化生态环境。二要结合林草湿资源禀赋,深入研究生态富民产业实现路径、方法,精准策划实施项目,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努力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把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增强爱林护林自觉,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