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核桃产业发展实行严厉问责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日,临沧市委、市政府在出台《临沧市关于核桃产业“三率”建设实施意见》的同时,相应出台《临沧市核桃产业“三率”建设问责办法(试行)》,通过严厉的问责办法,转变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核桃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 《办法》规定,在全市核桃“三率”建设中,对核桃种植管护负有规划、实施、监督、指导、服务等责任的相关部门及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效能低下,执行不力,种植任务不能如期完成,各项管护措施不能有效落实,对推动全市核桃产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都将依照《办法》受到责任追究。 《办法》中明确了问责对象,值得一提的是,问责实行任期责任追溯制,根据问责情形,还将追究相应任期内干部的责任。成活率和成长率达不到规定标准、2006年以来种植的核桃挂果率达不到规定标准、不认真组织核桃管护大会战、各种措施不落实都将被列入问责情形。而出现一次问责、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问责情形,连续两次被问责,在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及影响公正实施问责三种情形时,将从重问责。而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或发现并及时主动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害和影响的,将从轻或免予问责。 问责方式包括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建议免职。而且问责方式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临沧市林业局陈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