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轿子山管护局局长张映华带队到禄劝县人民政府协调对接保护区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并在禄劝县政府召开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协调会。轿子山管护局局长张映华、副局长马玉春、管护局中层干部,禄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丕兴,禄劝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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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管护局工作人员向禄劝各参会单位发放了《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宣传材料。管护局局长张映华介绍了保护区基本情况和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情况和当前保护区统一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与会人员围绕各自职能职责就进一步加强保护区资源和环境保护、生态旅游管理等工作进行深入探讨。
禄劝县副县长王丕兴在讲话中表示,轿子山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同时也是风景名胜区和自然生态旅游区,是禄劝生态旅游发展的宝贵资源,保护好轿子山的绿水青山是自身的职责所在,禄劝县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会尽全力配合轿子山管护局的工作,在利用旅游资源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推动保护区科学管理、科学发展,就下一步工作,王丕兴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与轿子山管护局加强联系,共同做好保护区资源保护和生态旅游管理等工作;二是《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实施,对加强轿子山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将《条例》列入单位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三是建议禄劝县与轿子山管护局建立沟通协调长效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协调解决双方工作涉及保护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通过交流座谈,双方进一步增进了了解,并就保护区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达成共识,并明确了近期工作重点:
一、关于保护区统一管理工作,由轿子山管护局与禄劝县林业和草原局、禄劝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对接,就林权依法委托由轿子山管护局统一管理等工作细化方案后报上级研究。
二、关于保护区禁牧问题,管护局将继续与禄劝等相关县(区)林业和草原等单位研究细化方案。
三、 关于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要尽快研究制定“三方协议”,进一步明确禄劝县人民政府、轿子山管护局和轿子山旅游开发企业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生态补偿费缴纳事宜。
四、关于保护区禄劝片区护林员管理、森林防火等工作的经费问题,由轿子山管护局与禄劝县林业草原局拟定方案后报禄劝县政府研究。(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曾内荣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