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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县林改档案完整、规范、安全、方便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林改一开始,沧源县就高度重视林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规档工作,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林改的重点工作,与林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使全县的林改档案做到了“完整、规范、安全、方便”。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档案管理坚持“五个原则”。一是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在开展林改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林改档案管理工作要求,根据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明确了档案管理工作要求,统一制度,统一领导。二是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林改工作中,县档案局加强了对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林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方面的指导工作。三是坚持“集中保管的原则”。对林改工作中形成并建档的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统一保管,确保了档案的科学管理,实现了档案资源信息共享。四是坚持“同步进行的原则”。主体改革工作中,做到档案管理与林改工作同步进行、协调开展,林改进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确保了林改全过程的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与系统,使林改档案能及时、准确地反映林改的状况。五是坚持“规范运作的原则”。按照省、市关于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沧源县的实际情况,县林改办和档案局联合提出了林改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确保了林改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档案整理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 “归档范围”。各种会议材料、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由主办单位按文书档案归档保存;森林资源调查图表、林权登记申请表、现场勘验认界材料、附图或者地块示意图等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发证原始材料、林权管理信息系统的备份等材料由林业主管部门归档保存,同时将第一套原件移交国家级档案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保存;落实产权中的各村调查图表、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决议、公示等材料,由各乡镇统一保存;林权争议、来信来访、矛盾纠纷等材料由受理机关或单位归档保存。二是明确“保管期限”。对林改工作中的形成的各种文件、协议、报告等材料按照要求明确了保管的期限。三是明确“分类方法”。将全县的林改档案分为综合类、林权类、纠纷类、声像类等4类进行管理。其中,档案按规范标准单独进行归档,照片和图片有文字说明。 第三,档案工作确保“四个成效”。一是确保档案的质量要按照标准执行。林改的归档文件必须为原件,因特殊原因留存复制的,必须由经办人审核,并注明原件的存放处;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确保真实有效,做到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签字盖章、日期等具有法律效用的标识完整齐备;照片和图片有文字说明,非纸质材料配有相应的目录和说明,并确保载体的有效性;重要的电子文件使用不可擦写光盘,并制成纸质档案保存。二是确保档案的收集整理要严格按规定进行。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已办理完毕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及时归档,不得据为己有和拒绝归档;文件材料按年度归档整理;林权登记档案材料在完成工作后及时以宗地为单位归档保管,权属发生变化时,及时补充变更记录;林权改革文件归档整理后,编制档案检索目录,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三是确保档案的保管和移交不出差错。林改档案需要配备档案库房或档案专柜及相应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村级林改档案指定专人进行保管,对不具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的由乡镇代为保管;县级林改档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一定期限后按时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不具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的可提前移交。四是确保档案的服务尽量到位。除林改档案中确需保密的内容之外,按照有关规定,尽量提供档案的查询、复印等各项服务,满足社会的需要。 截至11月底,全县涉及林改的10个乡(镇)、93个村委会在林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已全部归档,共整理了各类林改档案3540盒(册),其中综合类1101卷,林权类2196卷,纠纷调处类42卷,电子文档10份。(省林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