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龙乡光华村12组
联系人:杨林(先生)
手 机:15228168868
Q  Q:1789408009
邮 箱:1789408009@qq.com
邮 编:638500

官 网:www.huineicun.com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园艺知识 > 公司新闻
富宁森林公安五措施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切实加强云南省人民政府在全省推行实施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森林公安又好又快发展,富宁县森林公安局采取五条措施,着力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等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的工作管理机制,确保在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中组织有力、措施得当、执行坚决、落实到位。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各机构职责,细化工作内容,具体职责分工为:一是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由法制室牵头,相关队室配合协调推进;二是重要事项公示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队室配合协调推进。三是局办公室、政工监督室负责“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监督检查、投诉受理、信息宣传工作。   三是抓好平台建设。以公安网、互联网为平台,认真抓好政务信息、电话举报投诉,建立完善政务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充实信息,确保公众全面、准确地获取政务信息。抓好“96128”政务信息电话专线的建设,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成功对接和畅通。   四是强化学习培训。为切实增强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让机关各队室工作人员全面掌握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局领导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作为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局机关各队室主要领导进行集中学习;政工监督室、党支部将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有关内容纳入年度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认真抓好落实。   五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时做好材料和信息报送工作,把本部门在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过程中形成的特点、亮点等成功经验与不足进行全面公开报道,树立行业形象,切实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落到实处。(文山州森林公安局 田仁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