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积极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开展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以来,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把深化“大走访”活动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载体来谋划,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关于深化森林公安民警大走访实施意见》,推动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走访群众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促进林区和谐稳定。 一、注重“六个坚持”。在大走访中,牢牢把握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的总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进实战、保障民生,把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传统落到实处。工作中做到“六个坚持”:第一,坚持把走访群众与辖区警务工作及采集源头信息结合起来。第二,坚持把走访群众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解决森林公安信访问题结合起来。第三,坚持把走访群众与解决林区治安问题结合起来。第四,坚持把走访群众与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结合起来。第五,坚持把走访群众与宣传发动群众结合起来。第六,坚持把走访群众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又有效拓宽森林公安工作情报信息渠道,有力推动森林公安工作的开展。德宏组织民警深入林区、深入群众,在与广大群众交心谈心中掌握情报线索,积极拓宽信息渠道,取得了明显效果。上半年,利用大走访得到的线索,查获毒品案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缴获海洛因1866.2克,鸦片11115克,冰毒241.5克。 二、明确“五个重点”。紧紧围绕森林公安职能,明确走访群众工作的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一是需要重点帮助的群众。对林区困难群众、弱势群众,做到定期走访,倾情关爱;对涉林案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案件事故受害人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组织民警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曲靖、玉溪、文山、红河、普洱等地森林公安机关组织民警深入当地村民家中,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森林防火等法规法律知识的宣传。二是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员。对有特殊利益诉求的群体、上访重点人员和可能铤而走险的人员,全部纳入视线,密切掌握现实动态,做好教育稳控工作;对有涉林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做到定期走访,实时管控。版纳针对辖区内村民有窜山打猎的习惯,可能存在私藏火药枪支的情况,组织民警深入村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近期,景洪市勐罕镇曼么村委会帕迁新寨村的10位村民向森林公安民警主动上缴了10支火药枪。迪庆根据藏区维稳需要,由州局和志华副局长带领工作组深入当地寺庙,宣讲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的精神、党的民族政策。三是需要重点联系的人士。对林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知名人士,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增进理解支持。四是需要重点防控的单位。对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单位,加强日常巡查,消除治安隐患。五是需要重点服务的企业。对林区涉林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建立警企挂钩服务制度,主动提供法律保障服务,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德宏、怒江针对辖区木材加工企业较多的实际,由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开展座谈交流,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向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把进一步深化大走访活动作为新时期新形势下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实现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及时总结走访群众经验,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群众工作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开展群众工作。一是落实责任。各级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指导,定期检查督导重大问题整改情况,指导工作落实,对不重视、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贯穿走访全过程,坚持把领导带头贯穿走访始终,确保大走访常抓常新。二是纳入考核。将大走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畴,作为评比表彰、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同时注重发现和培养一批长期扎根基层、融入群众、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激励民警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三是加强培训。把社会结构、群众心理、公共关系、沟通艺术等群众工作知识作为民警大轮训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群众工作大练兵。对新招录的民警,一律先下到基层实战单位进行锻炼,缺乏基层森林公安工作经验的机关民警,分期分批组织到基层实战单位进行锻炼,不断提高民警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