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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全面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建设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规范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由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林业局联合印发执行。出台该文件的主旨在于从根本上解决森林防火机构不顺、职级偏低、专职人员偏少、执法受制、日常工作和扑火指挥不畅等难题,是确保做好新时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是推动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保证。现将昆明市主要做法摘要如下: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森林防火指挥部、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林业局《关于规范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置的通知》(昆森防指联〔2011〕3号)从四个方面对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办事机构设置进行明确:一是加强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建设,增强森林防火指挥管理协调能力。要求各地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及林业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指挥部和负责日常工作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明确机构职级,配备专职人员;二是加强管理培训,提升森林防火管理队伍综合素质。要求优先录用和选拔专业素质强、综合素质高、森林防火经验足的人员作为森林防火领导干部。同时加强培训管理,提升管理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三是明确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及任务;四是明确机构设置有关问题。一方面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设专职副指挥长1名,县级专职副指挥长按县级林业局副职配备(可视情况由县级林业局副局长兼任),职级正科。另一方面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隶属本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规格副科级,按副科级配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配备专职人员3-5名。 《通知》印发执行后,将列为市委、市政府工作督办事项,各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建设工作将于11月底完成,建设工作完成后,将从根本上解决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设发展不平衡、编制性质不清、人员配置不合理,缺编占编现象突出、管理人员职级不明、专职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有效推动全市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的提高。 昆明市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望各州市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4〕231号)精神以及《云南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规定,着力推进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建设,理顺编制、配齐人员,提高执法、监督和林火管理能力。(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