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林改办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未建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的州市、县(市、区)加快建设进度,全面完成全省129个县(市、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通知指出,建立健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林权管理服务机构是深化林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创新林权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将全省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2012年重点督查工作之一,要求2012年内全面完成全省129个县(市、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在各州市林业局的高度重视下,截止目前,全省已建成州(市)、县(市、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130个,其中州市级8个,县级122个,7个县(市、区)尚未建立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通知要求,未建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的7个县(市、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机构队伍、管理制度、服务窗口、业务规范、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在11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实现林权流转、交易与省林业厅、云南林权交易中心网络化连接,全面实现全省 林权网络化管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