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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持续加强保护区访客管理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昆明市北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和东川区交界处,总面积16456公顷。保护区保存了滇中高原最为完整的原生植被和生境垂直带谱,形成了复杂多样的生态系统、丰富的珍稀动植物资源和一山有四季、四时不同景的独特自然景观,是昆明北部和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保护区独特的自然景观吸引了大批访客来此参观游览。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目前保护区仅对禄劝县乌蒙片区实验区进行生态旅游开发,东川片区尚未开展任何生态旅游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管护机构允许,不得擅自进入,但仍有部分“驴友”不听劝导,避开保护区管护局卡点值班人员,擅自进入轿子山保护区未开发区域,违规进行露营、登山、探险等活动,给保护区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对保护区珍稀动植物资源造成严重威胁,同时由于保护区未开发区域山高坡陡且气候多变,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存在较大人身财产安全隐患。

针对访客违规入山问题,保护区管护局相关处室和管护站多措并举,不断加强日常宣传,严格执行保护区入山管理规定,加大巡护力度,以务实的态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本着“无安全保障不进山”的原则,切实抓好访客劝返工作,积极引导访客到经批准开发和对外开放的生态旅游景区进行有序游览。

截止目前,保护区东川片区法者、二二二管护站共发放和张贴入山管理告知书400余份,成功劝返访客78批次537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公安部门移交未经批准擅自进山人员案件4批次,涉及人员72人,通过积极有效的劝返工作,保护区动植物资源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未经保护区管理部门、省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保护区缓冲区、核心区;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区的缓冲区、核心区内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等活动;

三、保护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严禁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五、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两大学生违规进入太白山遇暴风雪被困” 、“30名驴友违规进入轿子山被困”、“13人私自进入云南苍山失联”等类似非法进山遇险事件的新闻层出不穷,为违规进山人员敲响了警钟。鉴于轿子山保护区地形复杂,气候多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此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切勿盲目进山、另辟线路探险求奇。请到轿子山开放景区进行有序游览,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轿子山未开放区域,以免带来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