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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宣传工作采取3项措施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嵩明县林权流转中心近日在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总结上一年全力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的经验,重视林权流转工作,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林权改革配套宣传工作。采取的措施: 一是搭建平台。成立嵩明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设立林权抵押贷款窗口、林权登记管理及信息发布窗口、林业产权交易窗口和森林资源评估窗口4个窗口开展业务工作;制作了《嵩明县集体林林地使用权非国有林木所有权流转流程》、《嵩明县林权证变更登记流程》、《嵩明县林权证抵押贷款登记流程》和《林权所有者提出木材生产计划申请》四个流程,并规范放置于橱窗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二是深入宣传。是对镇(街道办)干部、村组干部、农民和居民等对象开展集体林权配套配套改革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干部素质,扩大群众的知晓率。发展林下经济,是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实现兴林富民的重大举措。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确定主导产业和发展模式;围绕发展林下经济的重点任务,完善支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三是合力推动。利用会议、板报、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林权流转公示、林权抵押贷款公示等形式展开宣传活动。进一步统一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领导带动、部门联动、城乡互动、合力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嵩明县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