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林业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3年来,楚雄州林业系统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坚定不移地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以创新精神推动改革,用科学的理念维护改革,把改革的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深化了林业改革,拓展了林业发展的空间,为彝州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楚雄州自2007年全面启动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3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上下思想统一、目标明确,坚持高位推动、强势推进,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狠抓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开展培训、调处纠纷、林权勘验、检查验收等工作落实。2009年5月,省林改领导小组对楚雄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进行了省级检查,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林改领导小组对该州林改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主体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工作,促进林业生态建设、林产业发展和林农增收,真正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得民心、合民意的民心工程,州林改领导小组针对省级检查提出的存在问题,两次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省林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主体改革存在问题的整改完善和配套改革工作。各县市按照主体改革均山到户率要达到80%以上,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达80%以上,集体统一经营的面积小于10%,林权纠纷调处数量和调处面积均达到95%以上的新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截止2009年12月底,全州已确权集体林2861.71万亩,确权率为98.65%,集体林均山到户率为83.64%,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86.74%,集体统一管理的集体林面积仅占集体林总面积的7.1%,林权证发证率达95.1%,调处林权纠纷16917起,调处面积108.27万亩,林权纠纷起数调处率98.34%,面积调处率85.94%,没有争议的自留山、责任山、四荒转让荒山均进行了核权发证,全州以明晰所有权为核心的主体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为实现集体林经营权放活、处置权得到落实、群众收益权得到保障,建立健全林农增收的长效机制,全州在抓好主体改革整改完善的同时,积极开展配套改革工作。一是建立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搭建林权流转经营平台。各县市开通了林业科技与法律咨询、信息发布窗口,开展了林业产权交易、林权登记、林业综合服务。全州已办理集体林地林木流转5万多亩。二是制定和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州人民政府已出台了《楚雄州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并对即将出台的相关配套改革文件进行多层面的征求意见。各县市结合实际,也在积极探索配套改革的办法和措施,制定了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三是认真组织实施集体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各县市结合天保工程区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人工商品材采伐管理制度。四是积极搭建林权融资平台。全州现已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评估5起,办理林权抵押贷款4起,抵押金额2600多万元。 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集体林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得到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造林、护林和发展林产业的积极性,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热情,为全州林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与此同时,楚雄州启动了国家级、省级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森林资源分类经营和低产林改造工作稳步推进,为彝州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楚雄州林业局 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