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森林公安机关狠抓队伍教育培训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年来,云南森林公安机关以加强“四个能力”建设为目标,认真开展“大练兵”和“大轮训”活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实效,民警综合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 一是逐步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把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主要手段,积极探索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省局成立了大轮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大轮训规划实施意见,连续3年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大部分州市教育培训工作由专人负责,规范了教育培训档案;玉溪、普洱、文山、昭通、曲靖、临沧、红河、保山,楚雄、丽江等地制定了大轮训工作的实施方案;昆明建立了民警训练学、考、用相结合的机制,提高了民警训练的自觉性、有效性和规范性。目前,省市两级森林公安教育培训格局初步建立,全省教育培训机制逐步完善。 二是努力增加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努力自筹资金,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教育培训保障经费逐年提高。近3年来,省局每年投入近190余万元用于教育培训,其中对州市局调训的人员培训费用全部由省局承担。各州市森林公安机关按照“谁调训、谁负责”的原则,逐年加大投入,保障了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初步建立三级教官队伍。为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育培训水平,省局制定了教官评聘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组建教官队伍。6月1至3日,省局在楚雄州人民警察学校组织选拔教官试讲试教活动,通过选拔30名理论知识丰富、业务能力过硬、语言表达流畅的民警被选聘担任省级理论教官和技能教官,同时,各州(市)、县(区)正按照省局要求,结合本地教育培训工作需要,组建自己的教官队伍。届时,一支由省辐射州县、三级联动的教官队伍,将满足各地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 四是积极探索教育培训新模式。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教育培训中,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出了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省局在开办的培训中推行研究式、案例式、情景式、模拟式等教学模式,活跃了课堂气氛,加强了教学互动。针对警衔晋升培训“一锅煮”的问题,按警衔等级分班培训,提高了培训质量和效果。在今年举办的3期警衔培训中,省局安排经验丰富的部门领导进行授课,克服了以前培训中存在的与森林公安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的弊病,增强了授课的针对性和实战性。德宏采取“一案一议”和例会学习制度,派出所民警实行随岗训练等等,较好地缓解了工学矛盾。 3年来,全省共举办初任民警、警衔晋升培训班16期,培训学员2500余人次,2009年共安排120余人参加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举办的司晋督及领导干部、民警初任培训班。通过深入开展“大轮训”、“大练兵”、“苦练基本功”等教育培训活动,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增强了体魄、提高了素质,有力地推进了云南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步伐。(省森林公安局 李树林 彭永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