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市八项措施抓林改确保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2008年12月底丽江市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任务已基本结束,如期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既定的改革任务。全市1854.2万亩的集体林地,除未调处的林权纠纷面积外,已基本明晰了产权。 丽江市主要采取了八项有力措施:一是强势推进,四级党政主要领导抓林改。市、县区、乡镇、村委会均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逐级签订林改工作责任状。丽江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林改督查会议,强势推进林改工作。二是广泛宣传发动,依靠群众抓林改。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媒体的宣传鼓动作用,把宣传贯穿于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始终。三是努力创造条件,加大力度抓林改。抽调得力的林改工作队员,加大培训力度,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增加林改经费投入,市级投入林改经费388.9万元,县区级投入983.1万元。四是妥善化解纠纷,攻坚克难抓林改。全市共排查山林纠纷5315起,已调处5208起,调处率达98%。五是严格规范操作,依法依规抓林改。制定了林改工作流程,坚持程序、方法、内容、结果的四公开以及林权勘查、登记、发证的三榜公示。六是强化监督检查,四级班子一起抓林改。各市、县区政府均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督导组,加强对林改的督查指导。同时,市人大、市政协将林改列为2008年度审议或视察内容,市林改办每周对林改进展情况汇总通报。七是严格问责制度,强化责任抓林改。丽江市政府制定了《丽江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问责办法》,将林改作为行政问责的重要事项,各县区也相应制定了问责的细化办法。八是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抓林改。聘用了192名大学生参与林权勘查工作,解决了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在内业阶段,抽调乡镇政府、各站所大部分人员和部分教师、村组干部参与内业资料整理。(省林改办 刘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