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80%和90%的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云南超过90%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约80%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被列为主要保护对象在自然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 自1958年,我国著名植物学家吴征镒先生和动物学家寿振黄先生联名提出在云南《筹建自然保护区的建议》,西双版纳成为被批准的第一个自然保护区,也是我国第一批被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区之一以来,截止2010年底,云南省共建立自然保护区158处,面积295.74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处,面积143.33万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44处,面积82.44万公顷;州市级自然保护区57处,面积45.59万公顷;县级自然保护区41处,面积24.38万公顷,基本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类型较为齐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全省约57%的热带雨林和季雨林、约36%的寒温性针叶林、约15%的季风常绿阔叶林、约15%的半湿润常绿阔叶林、16%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在自然保护区得到保存和保护,全省37个主要高原湖泊有10个被划为保护区。超过90%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约80%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被列为主要保护对象在自然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 多年的实践证明,划建自然保护区,实施就地保护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有效的手段。自然保护区集中保存了全省最为原始、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和最为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属生态系统服务高功能区域,成为我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武建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