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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林木采伐审批从源头管理入手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年来,丘北县为了切实培育、保护和合理利用现有的森林资源,县林业局在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林政管理力度,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把好林木采伐审批关。一是采用广播、电视、丘北县政务服务E网、下生产现场宣传等方式及县召开农林工作会议、农村干部培训、送科技下乡等各种机会宣传、普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二是成立了县林政稽查大队,凡申请采伐林木的集体或个人须提供林权证明(暂无林权证的,必须提供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签章确认的林权证明文件)和林地(林权)承包合同书复印件,经初审后,由林政稽查人员到深入现场实地进行勘测。对符合条件的报主管局批准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期间,由所在乡镇林业站全过程监督实施,严禁超范围采伐。对不符合采伐更新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不予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对林权不明晰或权属有争议的采伐申请,在争议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林业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采伐申请审查不严、伐区划拨不到位,造成盗伐、滥伐行为的,追究资源管理人员责任;对因采伐证办证不规范造成的盗伐、滥伐行为的,追究办证人员责任;对因作业设计不当甚至弄虚作假,设计采伐量过大造成盗伐、滥伐林木的,造成追究采伐设计人员责任;对因号树定株不落实或定株不当、采伐监管不到位,造成盗伐、滥伐行为的,追究林业站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自主监管不到位违反作业设计、不按监管人员要求实施采伐,造成盗伐、滥伐行为的,追究林权所有者和采伐者负责。 丘北县在林木采伐审批工作中,从源头管理入手,按照(即采伐人工林优先,兴办集体公益事业需采伐林木出售的优先,采伐受灾木优先,急需采伐林木出售解决家庭基本生产生活的农户优先)的审批原则,确定审批采伐单位和人员名单,采取(集中申请、集中采伐审批前调查、集中审批、集中办理采伐证)办理采伐证“四集中”措施,同时,与林农签订《林木采伐、木材运输、迹地更新造林保证书》,确保林农严格按审批批准进行采伐,控制不法商贩的欺诈行为,杜绝“老板拿着指标找树砍,林农有树没有指标砍”的不正常情况发生,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审批人工商品林19500立方米,涉及204户农户无超计划采伐林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