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召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推进会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云南省政府在2007年以来实施法制政府八项制度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基础上,2009年又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了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4月27日,根据云南省政府的要求,受省政协副主席、厅党组书记白成亮、陈玉侯厅长的委托,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云南省林业厅召开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推进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德祥对进一步做好全厅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再布置、再落实: 一、 进一步增强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责任感 会议要求厅机关、厅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处室、单位的“一把手”一定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确保四项制度顺利推进 林业厅为推进工作而出台了有关《实施办法》和《通知》,对各处室、单位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工作中着重抓好落实: 一是不得推诿。施行四项制度有严格的时限要求,任何单位、任何人都必须认真履职,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 二是加强沟通。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工作情况的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厅四项制度办公室、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要主动掌握和了解情况,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厅领导报告。 三是及时通报。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推行以来,希望厅办公室切实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四项制度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涉及四项制度的工作内容,提前介入,超前谋划;有关处室和单位也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内容主动地向厅办公室、四项制度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处进行通报,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最后,王副厅长希望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加强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制定或者细化工作计划;制定相关制度,完善配套设施;精心组织准备,做好四项制度的听证、公示、通报和查询工作,切实推动“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林业厅的公信力、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林业厅在社会公众心中的形象。 会议由云南省监察厅驻厅监察室主任周云辉主持,厅办公室主任吴家骏、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哲、监察室副主任杜云川在会上就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工作进行了具体说明。 厅机关各处室和部分厅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联络员70余人参加了会议。(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