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市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普洱市委、市政府始终把配套改革作为巩固和扩大林改工作成果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在林改初期制定出台的普洱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就提出了建立“一个平台、两个市场、四个体系”的配套改革思路,即建立普洱市林业信息平台,建立各县(区)林权交易市场、木材及林产品交易市场,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保护体系、林业科技服务体系、林业经营体系和森林资源流转体系。在2008年制定出台了《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配套改革的目标任务。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林改工作人员的努力,配套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础性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是制定出台了普洱市《农村集体商品林承包金管理办法》、《普洱市集体经济林确权、流转问题的若干意见》、《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林业规费整顿和清理工作的通知》、《普洱市商品材采伐管理和木材生产计划分配办法(试行)》、《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实施意见》、《普洱市集体林地使用权、非国有林木所有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和《普洱市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试行)》等7项政策文件;市林改办与金融部门积极会商沟通,探索林权抵押贷款办法,制定了《农村信用合作社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林改已明晰产权到户的林地,手持林权证的农户,在确定发展项目后,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由林业部门进行评估,信贷部门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和还贷能力依照《管理办法》规定,以评估价的70%办理林木抵押贷款。 二是除受“6·3”地震损毁的宁洱县林业服务中心正在重建外,其它九个县(区)林业服务中心硬件基础设施已全部建成。全市十个县(区)均已完成了林业服务中心机构人员编制的申报审批工作,工作人员已经落实到位,各项服务工作正逐步开展。 三是景谷、思茅、宁洱、澜沧、孟连和西盟六个县(区)的木材及林产品交易市场已基本建成,累计入住生产加工经营企业160户,江城、墨江正在建设之中,镇沅、景东已规划上报项目。 四是成立市林业产业协会和九县一区县级分会,以及林化专业委员会。涉及木材加工、林板、林纸、林化、园林、绿化、营林造林等10大门类。 五是各县(区)以县级“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基础,在乡(镇)林业站加挂“林业科技推广站”牌子,配设兼(专)林业科技推广工作技术员;经过考核培训配设村级专(兼)职林业技术推广员。通过适当增加村级兼职林业科技推广员工资待遇;制定完善各项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的工作职责、招聘考核办法、培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林业科技服务水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配设专(兼)职村级林业科技推广员839人。 六是各县(区)结合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出台指导配套改革工作推进的政策措施,十县(区)累计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政策文件达57个。 七是各县(区)均已确定了开展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试点乡(镇),景谷、镇沅、西盟、澜沧进行专家评审。各县(区)在改革采伐指标分配中,不断创新和改进木材采伐指标的分配管理办法,体现指标分配的科学、公平、公开原则。2008年各县(区)按《普洱市商品材采伐管理和木材生产计划分配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已将43.21万立方米木材采伐指标分配到3.15万户林权所有者。避免了有林地林木的无指标,有指标的无林地林木的指标分配问题,减少了中间环节,增加了林农收益。 八是全市共有8家信用社和1家农业银行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累计发放林权证抵押贷款涉及187户农户和个体私营企业,共计贷款金额达38984万元。同时,积极开展森林保险,宁洱县林业局年交保费10万元,对重点部位和火险等级较高的20万亩林地林木进行火灾保险。宁洱县德化乡窝拖村坡脚组和勐泗村梁子田组林农以联户投保的方式分别对770.3亩和582.6亩林地林木进行火灾保险,共交保费1352.9万元。镇沅现代林业有限公司以17.22万元投保费,为28700亩思茅松人工幼林投保森林火灾险,保值861万元;镇沅昌龙林产工业有限公司以4万元投保险,为8000亩思茅松人造幼林投保森林火灾险,保值400万元。 九是相关县(区)还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国有林改革和管理新机制。各地根据上级政策精神,遵循“以林为本,生态优先,保护与开发并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针,采取“拍卖经营、委托经营、承包经营和承包管理”等形式对国有林实施管理,极大激活了林业发展活力。(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