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七项制度规范木本油料种苗质量管理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进一步规范木本油料种苗管理,真正做到木本油料种苗种源、品种及销售去向清楚,近日,玉溪市制定七项制度强化木本油料种苗质量。 一是种苗穗条来源规范制度,定点育苗基地使用的穗条必须来源于定点采穗基地,市、县(区)种苗站做好监管工作,定点采穗基地除了出具穗条检验证、穗条检疫证、良种销售凭证和穗条标签外,还须填写《木本油料穗条生产档案表》,并加盖种苗站公章。 二是实行“六证两签”制度,核桃定点育苗基地的种苗必须具有穗条检验证、穗条检疫证、穗条标签和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种苗检疫证、林木种苗标签,具备“六证两签”的种苗才具有合法性,不具备“六证两签”的种苗不得用于工程造林,。 三是实行检查制度,市、县级种苗站对辖区内的定点育苗基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针对不符合《云南省木本油料种苗管理办法》要求的定点育苗基地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的取消定点育苗资格。 四是实行定点育苗基地通报制度,市级种苗站对12家定点育苗基地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在公示网上进行通报。 五是市外调苗申请制度,县级工程造林需从市外调入的,须申请市级种苗站同意,严格按照《云南省木本油料种苗管理办法》要求,所调运的种苗也需要有“六证两签”和良种销售凭证,要求对方填写《木本油料穗条生产档案表》《木本油料种苗生产经营档案表》,填写表格须加盖当地种苗站公章,真正做到所调苗木品种清楚、种源清楚。 六是档案管理统一制度,对用于工程造林的种苗档案,要严格按照《云南省种苗管理规定》和《云南省木本油料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规范建立档案。市种苗站结合我市实际,特别制作了《木本油料穗条生产档案表》《木本油料种苗生产经营档案表》,全市统一填写。做到穗条来源清楚,穗条品种数量清楚、种苗去向清楚。 七是实行良种销售凭证制度,根据穗条来源,发放良种销售凭证。目前,穗条来源于华宁核桃采穗基地和新平核桃采穗基地的种苗,发放种苗良种销售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