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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经过江城县各族干部群众三年来的共同努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基本完成,配套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基本解决了农村林业存在的产权归属不清、经营主体不明、经营机制不活、利益分配不均的现象,党风廉政建设在林改中得到了加强。 一是林改带头人进入了新一届“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小组班子。在改革中,坚持把政策交给群众、把方法交给群众、把权力交给群众,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做到政策、程序、方法、内容、结果五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一批在林改工作中组织能力强、工作表现突出、作风公道正派的村民在第三届村“两委”换届和村民小组改选中被群众推选出来,成为新一届“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小组班子成员,有力的推动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水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二是一批沉积多年的林权矛盾纠纷得以妥善解决,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李仙村麻栗树组与巴嘎村巴嘎组一起长达30多年的林权纠纷,在林改中,请回83年林业“三定”时的老党员、老干部到现场指正,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多年未能调解的林权纠纷得以妥善解决。林改以来,全县共计排查出林权纠纷476起,涉及面积20.1万亩,已成功调处459起,成功调处率达96.4%。 三是改善了干群关系。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密切。各村干部与林业技术人员一道,走村串户调查摸底,工作任劳任怨。三年林改工作的锻炼,全县各级干部队伍有了新的转变,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了大批吃苦耐劳、勇于奉献、出类拔萃的优秀人才。 四是营造了党风廉政建设良好环境。林权改革后,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属明晰,林权所有者拥有林地的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使广大基层干部在新的健康环境中得到健康成长。 五是夯实了农村经济基础。林农责任心明显增强,加强了巡山护林,有效地遏制了盗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三年来,全县造林面积达10万亩。目前,全县橡胶已发展到28万亩,茶叶11万亩,咖啡O.8万亩。(江城县林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