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及时贯彻落实省政府171号令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去年,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云政发〔2011〕78号)精神和省政府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要求,云南省林业厅积极行动,厅领导组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清理工作,各部门紧密合作,对原有59项林业行政审批项目逐项进行了清理,经厅党组审议,于2011年5月30日向省政府上报了林业厅的清理意见。 通过清理,林业厅59项林业行政审批项目压缩为53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40项减为3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19项减为17项,行政审批项目精简了10.17%;15项审批项目审批时限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压缩。另外,因新法规、规章的出台以及行政管理方式的改变,林业厅申请增加2项行政许可项目、1项非行政许可项目。 2011年12月3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了2011年11月16日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五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该《决定》对林业厅上报的清理结果予以认可。 2012年1月5日,林业厅召开了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171号令进行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一是从2012年1月1日起,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再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二是对压缩了审批时限的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按照省政府《决定》公布的时限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三是对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尽快拟定公告内容,报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后向社会进行公告。( 厅政策法规处 宋轶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