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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林业和草原局“四强化”林草执法队伍建设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石林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林草执法队伍建设工作,从强化机构设置、执法培训、装备保障、加强办案规范性等方面出发,强化森林草原资源监管,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将石林林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打造成一支守护绿水青山的森林铁军,全面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机构设置,夯实林草执法根基。完成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改革,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从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形式等方面进行落实,设立内设机构2个,核定编制7名。核定单位领导职数2名,为开展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完善并改进执法大队《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执法大队管理制度》,从队伍管理、规章制度、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逐一规范,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使执法大队的管理逐步进入正规化轨道。严格林草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局现有行政执法证件32人,法制督查证1人。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林草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林草行政执法水平,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系统性、规范性林政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丰富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执法人员的理论基础,提高执法人员的独立办案水平。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还积极参加云南省林业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通过“以老带新、分组配合、交叉学习”的方式,广泛开展执法练兵,提高队伍实战能力。

强化装备保障,提升执法效能。统一林业行政执法装备,统筹为每个班配备执法记录仪、相机、平板、无人机等执法装备。完善办案工作区,设有讯问室、待诊室,每个工作室都实现了监控系统全覆盖,配备办案办公设备,有力保障了办案工作需求,大大改善执法条件,强化林业执法保障。

强化办案查办,把严案件质量关。严格依法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开展林业执法,做到实施处罚主体、执法人员、处罚委托合法,事实和证据认定清楚,运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完整。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等案件查处的力度,严格加强内部管理,严厉打击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林业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对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罚代法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加大跟踪问效,特别是对处罚后,恢复不到位的监督,杜绝出现一罚了之的情形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