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至9月1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组成学习考察团,赴福建省学习考察福建省林业改革、生态建设、资源管理、产业发展先进经验,推进两省深化交流协作。
在闽期间,学习考察团先后在福州市、三明市、龙岩市、厦门市考察。与福建省林业局座谈,到三明市沙县区、永安市学习林权流转交易、林票和碳票改革、规模化经营、国家储备林建设、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竹产业等好的做法经验,到龙岩市武平县、上杭县学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国有林场管理等好的做法经验。与此同时,学习考察团部分成员还到厦门市开展了招商引资活动。
福建省林业局对省林草局学习考察团表示欢迎,对云南长期以来给予福建林业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福建省林业局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负责人详细介绍了福建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重点是在高位推动林改、完善林地承包制度、林业规模经营机制、完善森林科学经营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林业投融资机制、林业生态修复等七个方面的新突破。同时指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林业改革,当好林改“排头兵”,重点抓好“五个突出”,即突出规模主体培育、突出权益价值实现、突出专业经营增效、突出管理服务化、突出试点示范引领。
省林草局对福建长期以来对云南的支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局主要领导指出,福建省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多年来,福建省始终把林业作为生态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基础工作、主体内容和首要任务,接续实施林业“八大工程”。特别是近20多年来,不断探索创新、先行先试,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集体林业发展体制机制,有效激发了广大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成就了绿水青山,丰盈了金山银山,在全国树立起了一面旗帜,林业改革发展等多项工作都走在全国前列,非常值得云南认真学习借鉴。
省林草局主要领导、两位副局长和部分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省农业农村厅、普洱市人民政府,普洱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草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学习考察。
通讯员 刘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