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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全面实施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设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日,文山州发出《关于在林区乡(镇)全面实施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起,逐步推进林区乡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设。《通知》要求,各县要积极组建一支专业扑火队,由所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调度,按要求储备防扑火物资,有效应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森林火灾。以加强基层乡镇基础工作为重点,实施“五有”:力争每个林区乡镇有一个合格的指挥所、有一支30人以上的应急专业扑火队、有一个合格的扑火指挥员、至少有两部以上对讲机、每个扑火队员要配备一把二号灭火工具,保证有效扑火救灾。《通知》强调,必须逐级落实森林消防乡镇、村辖区责任制。一是建立健全乡、村、组、户和林权所有者森林消防责任制。实行乡镇长、村主任辖区负责制,着力把责任制延伸到乡镇、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户长、林权所有者这“五个”关键人员上;二是林区各乡镇负责人要与村委会、村民小组长、护林员,以及村长要与各农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层层细化、量化责任和任务。切实做到每个山头都有人管,每片林区都有责任人管护,发生火灾有专门人员应急处置;三是建立群众防火扑火联防机制。要根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情况,积极引导广大林农本着民办、自律、自愿、互助、互利的原则,按照村组设置、片区设置、乡镇设置、家庭亲缘组合设置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四是要加大辖区管护责任和责任追究力度,对野外火源管理不作为、管护责任不到位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定要追究有关领导、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