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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国家森林城市整改提升评价和指导工作座谈会召开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昆明市于2013年9月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为加强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管理,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推动国家森林城市高质量发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开展整改的通知》,要求昆明市开展为期 3 年的整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生态司”)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划院(以下简称“西南院”)负责昆明市国家森林城市整改提升的评价和指导工作。为更好指导昆明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整改提升,客观评价昆明市国家森林城市未达标指标的整改,确保整改期满后能顺利通过国家林草局组织的复查,继续保留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日前,西南院、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省林草局)相关领导莅临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市林草局)开展昆明市国家森林城市整改提升评价和指导工作座谈会。座谈会听取了西南院和省林草局领导传达了国家林草局生态司关于指导昆明市国家森林城市整改提升的工作要求,市林草局针对西南院和省林草局领导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会上,西南院副总工程师朱丽艳提出:一是国家2025年将对昆明市2013年获得的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进行复查,复查前由西南院对昆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及整改提升情况开展评价;二是昆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09—2020)到期,要进行修编,结合实际情况,要重新按照创建森林城市申报工作自查一遍,摸清现状;三是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变动大,指标70%是定量指标,定量的指标需要配上图纸,落实到地块;四是指标体系的增加,工作量比较大,2013年昆明市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门成立了“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指挥部,市长担任总指挥,下设分指挥部办公室,分指挥部有独立的办公室,建议重新组建“创森办”;五是昆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及整改将涉及市级很多部门,建议市林草局专题报请市政府,从上至下高度重视2025年国家对昆明市国家森林城市复查工作,复查不通过,将取消昆明市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的牌子。

省林草局生态处副处长曹波指出:一是针对2022年国家新出台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省林草局2022年专门通过云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函至昆明市政府,专门进行了一次整改提升工作,截至目前,整改的深度和力度还不够;二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及时向昆明市委、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

市林草局副局长王强表示:一是市林草局将高度重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争取支持,主动对接西南院,严格对照《国家森林城市管理办法》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整改工作,加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管理,确保整改期满后能顺利通过国家林草局组织的复查,继续保留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二是设置专班、专人,积极争取昆明市级“创森办”机构编制;三是会上达成共识,市林草局聘请西南院作为技术支撑全力支持昆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09—2020)进行修编及相关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