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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自今年4月底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全市14个县(市)区共有27个乡(镇)纳入首批试点,共涉及286个村委会、1905个村小组、12万农户、47万农村人口。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做了大量的工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落实,高位推动林改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研究对原已成立的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崇勇亲自挂帅担任组长,由市委副书记杨远翔、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杨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显忠、市政协副主席傅汝林、市林业局局长高常寿担任副组长,市级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14个县(市)区均成立了以县(市)区委书记为组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了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技术指导组、纠纷调处组、督查组等工作机构,落实了办公地点。全市县、乡、村各级共组建林改工作机构619个,抽调工作人员9220人,形成了“四级”书记抓林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齐参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高位推动林改工作的良好局面。

林改试点近半年的时间里,市委崇勇书记、祖林代市长等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对林改试点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市林改领导小组及市林改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地林改工作汇报,研究林改工作。市林改领导小组专门派出四个林改督查工作组,由四位副组长带队,对全市林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各地的林改工作。

二是认真摸底调查,结合实际制定林改实施方案。各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或熟悉林业“三定”情况的人员,通过走访农户、查阅档案资料,查找花名册、图、表、卡片以及承包合同、林权证明材料等,对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自留山、责任山,特别是对“两山到户”、“四荒”出让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详细地收集了林权权源依据以及户数、人口底数等基础情况,为制定林改实施方案提供了有力依据。在深入调查摸底、查阅资料、走访农户的基础上,各地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的山情、林情、村情、民情,按照一乡一策、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的基本原则,认真研究制定了林改实施方案。全市各级共计制定林改实施方案2134个,其中村民小组1807个。

三是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林改氛围。各级充分利用专题片、广播、板报、墙报、标语、宣传资料、致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操作的方法和步骤,营造良好的林改氛围。全市各级共计召开各类会议2519场次,播放电视电影宣传片58场次,广播12501次,发放宣传资料183366册,编发、刊登林改报刊、简报960期,张贴标语18522条。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改革、认识改革、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营造出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林改的良好氛围。

四是大力开展技术培训,为林改提供技术支撑。为切实加强林改技术业务工作,市林改办举办培训班对选派到各地的近百名技术指导员进行了技术业务培训,并派出技术辅导负责人到各地讲课,为盘龙区、东川区、呈贡县、嵩明县、石林县等地培训林改技术人员近600人。同时,组建了14个技术指导组,首批抽调40名技术人员,对全市林改技术实行全程服务。市、县、乡、村各级采用以会代训等方式,自上而下开展了扎实的技术培训。全市各级共计组织开展技术培训515期(次),共有36687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通过对县、乡、村林改技术队伍进行层层培训,有力促进了林改技术业务工作的开展,为顺利进行林权登记发证、换发证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是努力筹措经费,为林改提供资金保障。市、县、乡各级政府千方百计,积极筹措林改工作经费,保障了林改试点乡镇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市、县、乡、村各级共投入到位林改工作经费1940.355万元,其中:市级500万元、县级1118.4万元、乡级220.68万元、村级101.275万元。

六是认真排查,积极调处林权纠纷。林改试点开展以来,各地把化解林权纠纷放在突出位置,专门成立了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组,深入细致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相互理解、互见互谅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妥善调处纠纷和矛盾,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消除了林区不稳定因素,避免了因林改引发新的林权纠纷。全市共排查出各类林权纠纷2234起,调处1765起,调处率79%。其中:州市际林权纠纷13起(已调处5起,调处率38.5%)、县际间林权纠纷47起,乡(镇)间林权纠纷102起(已调处34起,调处率33.3%),村委会间林权纠纷260起(已调处153起,调处率58.8%),村民小组间林权纠纷801起(已调处673起,调处率84%),户与户之间林权纠纷1011起(已调处900起,调处率89%)。

七是依靠群众,尊重民意,实行“阳光操作”。在林改试点中,各地对林改方案的制定、重大事项的决策,都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民主,由村民多次讨论,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才实施,做到了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确保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实现了平稳改革。

林改试点启动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通力合作,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各试点乡(镇)都按照县(市)区政府拟定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全市27个试点乡镇已陆续进入踏山认界、外业勘查工作阶段。已有5个县29个乡镇328个村委会2313个村民小组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有119个村民小组完成林权外业勘查,进入内业整理归档、资料输机、核权发证阶段;完成确权宗地数5894宗、确权面积22.87万亩;颁发林权证共19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