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调处了一起长达30多年的跨县林权纠纷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日,怒江州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成功调处了一起长达30多年、涉及福贡县和贡山县接边地区总面积达11980亩(其中林地面积约10860亩)的跨县山林权属纠纷。 福贡县马吉乡布腊村路借洛小组与贡山县普拉底乡禾波村路嘎小组的山林权属纠纷始于上世纪70年代,涉及两个村民小组80户农户共300多人。该纠纷的起因是历次行政划界时所划界线不相符,且双方群众不知道具体行政界线,导致双方群众在林地林木权属、放牧等问题上一直争议不断,并一度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林改期间,两县人民政府成立联合工作组,对这起林权纠纷进行调处。工作组深入两村组对山林权属争议地块的范围、四至界线、权属构成、资源现状和人口居住等进行了深入调查和摸底工作,并初步形成了3条意向性调解建议。一是以行政区划为准,涉及跨县林地的以“插花地”形式划分自留山和责任山。二是涉及跨县且目前属于双方共同使用的集体林部分,在双方村民自愿的前提下,以乡、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签订协议共同使用该部分集体林。三是如有一方不同意,采取经费补偿或其它补偿形式作为使用林地出让一方的补偿,林地所有权应以行政界线为准。 3月23至29日,州林改办对两县行政接边山林权属纠纷进行调查、走访,听取双方乡政府、村委会及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4月1日,州林改办主持召开了福贡县与贡山县行政接边山林权属纠纷调处会议,两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林业局长、县林改办负责人,涉及的乡镇分管副乡长、村支书、村民组长及村民代表参加了会议。争议双方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和互谅互让、和谐共处的原则进行了友好协商,决定采纳两县联合工作组提出的第三条建议:由州林改办向州政府提出专项申请,由州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安排10万元的专项经费,为贡山县普拉底乡禾波村路嘎小组修建一条通往新牧区的人畜通道。而争议区内的集体林使用权划归福贡县马吉乡布腊村路借洛小组使用,林地所有权归属贡山县普拉底乡禾波村路嘎小组。争议双方最终在调处协议书上签字,使这起长达30多年的跨县山林权属纠纷得以成功调处。(省林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