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不断深化各项林业改革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2009年,云南林业始终把深化林业各项改革作为推动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开展“回头看”,认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工作,全面启动配套改革;制定出台《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建成林权流转服务中心73个,促进了林权的规范有序流转;出台《关于改善金融服务支持林业发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不断扩大,贷款余额达23.03亿元;积极探索建立新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在19个县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大胆实施中低产林改造,并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制定出台《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启动实施4730.81万亩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在全国率先启动极小种群物种保护行动,制定并实施的《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正申报国家标准;顺利完成云南省国家公园发展战略研究和相关技术标准制定,5个国家公园总体规划通过评审,经云南省政府批准后启动试点建设;创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机制,率先启动亚洲象公众责任保险,实施森林火灾保险意见进入审批阶段;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社会化试点深入推进,小蠹虫、松毛虫等主要生物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各项改革的顺利推进为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提供了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