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在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工作中,针对2004年以来松材线虫病、椰心叶甲和红棕象甲等三种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相继传入省内,对全省森林资源构成重大生态安全威胁的情况,抓住除治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这条主线,采取有力措施,突出除治重点,规范检疫管理,进一步加大检疫执法力度,有效控制了危险性有害生物发生蔓延。主要做法:一是督促、指导松材线虫病、椰心叶甲发生区严格按照《除治方案》的要求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并严格监督专项除治经费的支出和管理,确保疫情不对外扩散;二是对发生区疫情的除治,进一步突出政府行为,基本形成了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三是积极做好对发生区单位和群众的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大了对发生区疫木的源头管理,不让疫木从源头流失造成疫情扩散,同时加大了对调入松科、棕榈科植物及其产品的复检力度,防止了疫情的再度侵染危害;五是在全省范围内,特别是在发生区周边继续做好专项监测和普查,严格执行危险性有害生物零报告制度。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进一步严格了执法程序,协调各部门的力量,对调入和调出的种苗、木材及其制品等进行严格检疫,把好进、出两道关口,基本控制住了危险性有害生物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