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弥渡县积极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弥渡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在于2006年4月启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经过近三年的努力,主体改革工作已基本结束,并启动了配套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被大理州委、州政府列为全州林改配套改革试点县。 在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弥渡县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和征求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研究,2008年4月30日在全州率先出台了《中共弥渡县委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配套改革任务。2008年为配套改革启动年,主要任务是做好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2009年为配套改革实施年,主要任务是建立“四大体系、五项机制”,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即通过创建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建立林业产业发展体系、林业科技服务体系、林业政策法规体系、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立林木林地流转机制、林业发展投融资机制、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利用机制、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森林安全保障机制;2010年为配套改革完善年,主要任务是做好配套改革完善工作,使配套改革各项工作规范化。 县林改办根据林改配套改革的需要,起草了《弥渡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组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问责办法》、《弥渡县关于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弥渡县林业局关于推进林农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弥渡县集体林木林地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弥渡县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弥渡县林木采伐管理暂行办法》、《弥渡县木材经营加工及县内运输管理暂行办法》、《弥渡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实施办法》、《弥渡县人事局弥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弥渡县林业局关于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弥渡县关于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森林“三防”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等11个配套改革文件,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正按照相关程序陆续下发。其中《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弥渡县林业局关于推进林农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弥渡县林业局县监察局关于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正式下发执行。 该县新建盖的近400平方米的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在全州第一家正式挂牌成立。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林权登记管理办公室、林业产权交易办公室、林业综合服务办公室、林业信贷和投融资办公室、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5个办公室。截止2009年2月初,已对全县8个乡镇拟林权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并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10万元。 该县积极引导林农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密祉乡等地已成立了“野生菌协会”、“果松协会”、林业“三防”、“造林协会”、“红雪梨协会”等林业组织,对推进森林资源的有效管护和林业集约化经营等起到了推动作用。(刘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