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五项措施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红河州森林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的两个《决定》及国办42号文件,以落实政法专项编制为契机,紧抓机遇,“五个方面”全面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积极落实政法专项编制。目前,红河州森林公安机关已全部规范机构设置,全州236名民警已纳入政法专项编制管理。 二、严把队伍“进人关”,抓好民警选调、招录工作。一是2009年,在全州公安系统领导干部和民警中选调31名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硬、业务技能熟、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到森林公安局工作。二是通过公务员考试统一招录了18名新同志。通过选调、招录,把年轻、优秀的人才吸收到森林公安队伍,为红河州森林公安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三、严格干部管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要求,选拔、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优秀干部到森林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岗位,着力提高领导水平和从政能力,通过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红河州14名森林公安局局长已全部进入同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二是不断配齐配强内设机构领导成员。2009年10月,红河州森林公安局经报请红河州林业局和红河州人事局研究审核同意后,选拔任用了9名科级领导干部,至此,红河州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7个正科级、9个副科级领导职数已全部配齐,各县(市)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也正在逐步配备到位。 四、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一是认真抓好“五条禁令”、“六条警规”、“内务条令”的贯彻执行,积极组织民警学习“五条禁令”有关文件和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的典型案例等文件、通报,并认真开展好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民警收看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片,筑牢民警拒腐防变思想。二是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联合督察活动。2009年,红河州森林公安局2次参加州政法机关组织开展的军警联合督察,有效规范了该州政法机关警用车辆的管理,切实维护了政法机关良好形象。三是加强节假日期间的督察力度,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森林公安局和局属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增强了民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五、加强民警教育训练,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按照“提素质、强基础、创机制、保安全”的目标,严格落实“三个必训”制度,积极鼓励、支持民警参加各种学习教育培训,并积极举办各种培训班,不断提高民警综合素质。2009年,红河州共有60名民警参加了警衔晋升培训,1名民警被省森林公安局聘任为二级教官,4名民警参加了省局组织的警务技能教官培训并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举办3期了业务培训,全州190余名民警参训。(省森林公安局刀敏彭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