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强化纠纷调处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文山州森林公安机关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多措并举,强化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切实提高森林公安机关驾驭林区治安局势能力,取得良好实效。 一、抓苗头,强化纠纷信息收集。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主动与党委政府沟通,依托林业站、村委会、村小组等基层组织,建立纠纷信息员,积极收集和排摸林区不稳定因素,发现苗头,及时反馈,把涉林矛盾纠纷控制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抓重点,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针对当前旱情严重,森林火灾多发实际,积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对涉林、涉火矛盾纠纷进行登记、汇总,逐一落实调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对林区情况做到“三个清楚”,即易发生的纠纷重点户、重点人底数清楚;易激化纠纷的事件和主要环节清楚;矛盾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难点、热点纠纷清楚。对调解不了或应由有关部门处理的矛盾纠纷,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三、抓调解,有效防止纠纷激化。一是结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协调解决林权纠纷,确保林区治安稳定;二是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抗旱保苗和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化解灾区水源纠纷,协调处理林农、林企和个体投资者林木火灾损失,防止矛盾纠纷扩大;三是结合和谐警民关系构建和“大接访”、“大走访”工作,切实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千方百计保林区和谐稳定。1至3月,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共成功调处各类纠纷32件;受理信访案件5起,办结5起。 四、抓宣传,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采取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强化《信访条例》及森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依靠党委、政府解决问题。同时注重把调解工作过程当作法律政策宣传过程,有效地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和预防,切实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省森林公安局王俊蓉彭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