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森林抚育暨造林补贴试点工作会议在澄江召开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实施森林抚育和造林补贴试点工作,是为了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到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的奋斗目标,国家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经过多年探索实践,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这是我国继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后林业政策的又一重大突破,也是国家公共财政支持生态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林业多功能需求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全体务林人企盼已久的森林经营补贴机制正在建立。我省2009年和2010年分别被列为全国森林抚育和造林补贴试点重点省区,这充分体现了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也说明了我省林业工作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为扎实稳步推进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和国家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省林业厅党组决定召开全省森林抚育暨造林补贴试点工作会议。会议于2010年12月28日上午在澄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以来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国家森林抚育和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省财政厅农业处宁亚宁同志就森林抚育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出了四点要求;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冷华同志作了题为《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森林抚育和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主题讲话。冷副厅长的讲话站在“生态立省”和建设“森林云南”的战略高度,全面总结了我省2009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在责任落实、项目管理、任务完成、林场和职工收入增加、成效监测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针对当前全省森林抚育试点工作存在着少数地方认识不到位、作业设计质量参差不齐且普遍质量不高、抚育剩余物利用率不高、普遍抚育强度不够、成效监测滞后、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冷副厅长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森林抚育试点工作提出了八点具体要求:一是深入理解和落实国家森林抚育试点相关政策,确保国家森林抚育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落实好试点任务,强化重点和关键环节的管理,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作业设计质量管理,未经审核批准,不得组织抚育施工;四是严格施工质量监管,确保抚育工作安全、可控;五是扎实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加强森林抚育补贴工作管理与监督;六是认真做好绩效监测和考核工作,为科学管理、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七是加强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八是加强对抚育补贴试点工作情况的总结和分析,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措施和建议。 会议由省林业厅造林绿化处处长王卫斌主持,全省16个州(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及负责科(站)长、72个试点县(市、区)林业局领导,省财政厅农业处,省林业厅办公室、造林绿化处、资源林政处、计财处、天保办、科教处、稽查办、宣传中心、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等相关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共约128人参加了会议。(省中低改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