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组织开展全省“十一五”以来林业科技项目检查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全面摸清“十一五”以来云南省林业科技发展情况,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总结成效和经验,分析查找存在困难和问题,根据年初的安排部署和《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科技项目检查的通知》要求,由科技教育处牵头组织,抽调云南省林业科学院、云南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云南省林职院、西南林业大学等单位及部分州(市)的林业科技管理人员30人,分成5个组,历时12天,对全省“十一五”以来实施的林业科技项目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 一、林业科技发展现状和成效 “十一五”以来,在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支持和省林业厅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林业科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科技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全省从事林业科技工作的在职职工总数为10111人,其中高职231人、中职2999人、初职4112人、其它人员2769人,分别占在职数的2.28%、29.66%、40.67%、27.39%。云南省学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政府特殊津贴共计49人,占在职数的0.48%;二是技成果储备数量不断增加,科技贡献率不断提高。到目前为止,全省林业科技成果储备数量达626个,其中通过成果鉴定的204项,验收认定的274项,省级认(审)定良种、采穗圃和采种基地148项。“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期间科技进步对林业产出的贡献率分别为10.0%、17.4%、21.2%和27.2%。三是科技推广力度不断加大,示范基地建设快速发展。全省共开展滇中高原水土保持林稳定高效经营技术研究、云南省紫仁核桃营养评价等林业科研项目20余项,推广耐晚霜核桃良种推广示范等新技术182项,推广核桃、油茶、云南松等良种42个,推广《油茶采穗圃营建技术》等林业技术标准32个,建立各类技术示范基地面积达710860亩,辐射面积达3797045亩;四是科普宣传和林农培训不断加强。全省结合林业产业发展的重点,开展了木本油料产业基地建设、中低产林改造、困难立地造林技术、林业抗旱技术等多种多样的科普宣传和林业技术培训,累计培训218028人次。五是“十县百村千户”林业科技示范行动取得初步成效。2008年开始先后确定了镇雄县、会泽县、峨山县、泸西县、西畴县、勐腊县、墨江县、鹤庆县、漾濞县、腾冲县、玉龙县、云县等12个林业科技示范县,共投入专项资金219万元。2009年12月,会泽县、墨江县、鹤庆县3个县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国家级林业科技示范县。按照“推广一项技术、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要求,到目前共建设了会泽县纸厂乡等29个林业科技示范乡(镇);会泽娜姑镇乐里村等58个林业科技示范村;王寿选等580个林业科技示范户。六是林木良种选育、采穗圃和采种基地认定取得新突破。全省共计通过省级认(审)定良种、采穗圃和采种基地在“十五”的基础上增加了262个,目前已达284个;七是标准、专利、论文发表、获奖等成果丰硕。主导、参与制定、修订林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70余项,取得国家专利11项,发表科技论文575篇,获得省级、州(市)级和县级成果奖励88项。八是林业科技投入不断增加。全省“十一五”以来科研推广项目数227项,其中国家级63项,省级164项。科研推广经费8082.4万元,其中国家级5273.4万元,占投入的65.25%,省级2809万元,占总投入的34.75%。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科技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州(市)林业局独立设置有林业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昆明市、楚雄州、普洱市、大理州、丽江市五个州(市),有六个州(市)由林科所、推广站代行林业科技行政管理职能,五个州(市)基本没有明确科技管理职能的科室。没有科技管理机构、没有专职管理人员,有些甚至兼职管理人员都没有,未能全面掌握整个州(市)的科技、推广、人才、示范带动等林业科技发展基本情况。(二)林业科研推广机构不健全,科技人才缺乏 林业科研推广机构不健全,科技人员配备不齐,知识更新慢,不能充分发挥机构的职能作用,造成“技术跟不上,推广速度慢”的不利局面。以西双版纳州为例,州林业局没有科技管理机构,没有林业研究机构,州推广站也只是挂靠在云南省林业科学院普文林场,既无专职管理人员也无专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林业科技人才缺乏,人才结构不合理,高级职称职数较少,人员知识更新较慢,林业科技学科带头人较少,行业科技领军人才严重短缺。云南省学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政府特殊津贴共计15人,仅占在职数的0.15%。(三)科技投入严重不足 “十一五”以来,全省的中央和省级林业推广经费仅为8082.4万元,年均1347万元,厅属相关科研和推广单位、16个州(市)林业科技推广单位、128个县年平均资金不到10万元,林业科技推广投入的总量和增长速度不适应“森林云南”和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由于长期没有项目支撑,科技人员无事可做,有的林科所、推广站专业技术人员纷纷调离或借调出去,工作近于瘫痪。随着劳动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的提高和项目个数的增加,林业科技整体投入、单项科研和推广项目经费投入相对不足,投资渠道单一,对我省林业科技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制约,林业科技对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较弱。(四)科技成果储备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经过“十五”、“十一五”的一批科研计划实施,取得了一批林业科技成果,但还不能适应森林云南建设的要求,与其它省区相比也相差甚远。适用于生产的可推广成果较少,科研成果在生产中大规模推广应用的很少,林业科技的贡献率偏低。(五)项目管理和运行不畅,实施成效不高 林业科技项目的管理形式应是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检查验收等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全面负责。有些单位名义上是科技人员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了项目,实际上项目都是单位一把手说了算,项目负责人形同虚设,影响了项目的实施;有的单位挪用科技项目经费用于行政开支。(六)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薄弱,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林业科技示范基地规模小而散,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特点不突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基本上依靠推广项目经费建设,投入不足,建设标准低,缺少资金维持运行,难以达到持续、高效的示范效果,制约了林业科技示范工作的全面开展,示范带动作用不强,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三、建议(一)强化林业科技管理。各级林业行政管理部门都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专职的管理人员。(二)加强科技平台建设。加大林业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技术推广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以适应林业科研、推广能力的不断提高。(三)增加科研和技术推广资金。一是设立林业科研专项资金;二是增加省级林业科技推广的投入。(四)加强对林业科技人才的培训,建立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各级林业科技人员和林农的实用技术水平,适应新时期林业科技发展的需要。(五)强化科技成果储备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好林业科技果储备库,加大成熟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厅科教处陈玉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