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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邬永飞对昭通市当前林改工作提出了八点要求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截止2009年4月30日,昭通市140个乡镇22891个村民小组完成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达到了92.72%。排查林权纠纷3353起,调处3253起,调处率达到97.02%。确权到户642440户,确权面积1215.81万亩,占全市集体林地总面积1314.47万亩的92.49%;确权1467881宗地,完成输机1151354宗。累计投入林改工作经费8100.534万元。已经对水富、彝良、绥江三县的主体改革进行了市级检查验收。水富县在通过检查和复查后已经进行了等级评定,彝良县已经通过检查,等待整改后复查评分,绥江县已经通过检查验收。全市林改工作成效显著,实现了“三个促进”。一是通过林改,初步激活了机制,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林产业发展。二是通过林改,锻炼了干部,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三是通过林改,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近日,昭通市政府副市长邬永飞针对全市当前林改工作实际,提出了八点要求: 一、搞好协调配合,认真完成市级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既是对几年来林改工作的一次检验,也是为迎接省级的检查作准备。要求各地要搞好协调配合,认真完成市级检查验收工作,每一个县区都必须作好迎接省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主体改革验收后,需要进一步整改完善,谋划配套改革任务,要求县委、县政府,特别是乡村两级,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绝对不能有麻痹松懈的思想,必须继续保持高位推动的态势。 三、多方筹集资金,保障林改工作经费。主体改革完成后还有大量的配套改革工作,林改经费需求仍然较大,林改经费的保证程度,反映出各地的重视程度。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更加浓厚的林改氛围。林改宣传工作要贯穿整个林改工作的始终,进一步调动林农参与林改的积极性,坚定林农发展林产业的信心和决心,自觉地投入到改革中来。 五、认真审核,把好发证关。在发证前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审核把关,审核通过才能打印林权证,校对无误后才能加盖各县区人民政府的公章,发放林权证。 六、进一步做好纠纷调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林权林界纠纷的调处力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就地化解矛盾和纠纷。加强调处档案的收集整理,确保今后有据可查。各县区要抓紧抓好纠纷情况梳理,把需要省、市调处的纠纷单列出来,逐件写明基本情况,上报市林改办,由市林改办与商各级民政等部门协调解决 的初步方案。 七、强化督促检查整改,确保改革质量。要通过市级检查验收,进一步处理好质量和进度的关系,必须保证全市按时提交省级验收,任何一个县区都不得拖全市的后腿。在各县区提交检查验收前,市级各督察组要组织一次督察活动,帮助和指导县区搞好林改验收工作。 八、积极推进配套改革。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力度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云办发[2007]20号)要求,积极探索各项配套改革措施。(昭通市林改办白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