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加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批复》的规定,由森林公安机关相对集中行使自然保护区、湿地的行政处罚权。为加大对自然保护区违法犯罪行动的打击力度,维护生态安全, 5月9日下午,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组织召开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协作会。昆明市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翊,市局党委委员邹彧副局长、张明慧主任、张绍辉调研员及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宜良竹山总山神天然林县级自然保护区、宜良九乡麦田河县级自然保护区、阳宗海老爷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五个自然保护区)负责人和辖区森林公安局负责人及市局直属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各自然保护区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基本情况以及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局党委委员张绍辉结合近期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滇绿”专项严打整治行动、打击破坏林地专项行动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各自然保护区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同时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一次摸排,并将情况上报市森林公安局。
王翊局长强调,结合专项行动工作要求,6月底以前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两次巡查清理工作,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各司其责,森林公安要充分发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动主力军作用;二是建立森林公安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管理到位;三是加大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到辖区群众人人知晓,使保护意识深入民心。同时,对开展的巡查清理工作,特别是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宣传报道,对违法犯罪活动起到震慑作用;四是对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棘手问题要及时梳理总结上报。(昆明森林公安局 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