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5日至5月25日,根据国家局、省厅和市局一系列专项行动的部署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加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机关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5】79号)的规定以及保护区出现的一些苗头,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禄劝、东川森林公安、保护区周边六乡镇和林场,由保护区管理局徐正雄副局长带队,在轿子山保护区开展为期十天的武装巡护,此次巡护目的是对保护区内旅游开发是否存在非法占用保护区林地的问题;对已经关停关闭的采矿点、挖沙采石点是否存在还有开采的情况;对保护区界标是否存在擅自移动或者破坏的情况;对在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进行砍伐、放牧、狩猎、采药、开垦、烧荒等活动进行巡查,摸清保护区内人类活动的规律、性质、居住、农田耕地等情况。
此次武装巡护根据方案的安排,按照森林公安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一看,二听,三座谈的方式分两组两条线路进行武装巡护,一条线负责转龙镇、乌蒙乡、中屏镇和雪山乡;另一条线负责红土地镇、舍块乡。每到一处,巡护队伍细心听取当地巡护人员情况的介绍,了解保护区存在的实际问题,通过巡查,未发现非法占用保护区林地的情况发生;在申报国家级保护区之前已关停的采矿、挖沙采石点没有再开采的情况发生;发现了少有的村民放牧、采药的情况。巡查结束后,两组分别召开了由相关乡镇、相关部门以及当地巡护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通过此次武装巡护,达到了巡护的预期效果:一是起到了对保护区保护的宣传教育作用,提高了保护区周边群众的保护意识;二是对有效遏制和打击不法分非法破坏和占有保护区资源起到震慑作用;三是掌握了保护区资源分布状况;四是掌握了下步重点防范和打击的苗头;摸清了保护区内人类活动的规律、性质、居住、农田耕地等方面情况。
根据本次巡查的情况,管理局下步将制定有效的管护措施,科学的巡护方案,提升保护区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林业、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做好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依法查处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一切违法行为。(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