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森林公安“五抓五禁”促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有效预防民警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确保队伍纯洁,昌宁县森林公安分局“五抓五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五抓”:一是抓学习教育。坚持每周用半天时间,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违纪违法情况通报,观看预防职务犯罪和警示教育专题片,教育民警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而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二是抓忠诚教育。结合森林公安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学习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加强对民警的政治忠诚教育、道德情操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党的纪律教育和拒腐防变教育,保证民警队伍健康成长。三是抓责任落实。针对民警长期在林区工作的特殊性,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四是抓廉政谈话。坚持年初谈话敲警钟、年中谈话找苗头、年终谈话回头看的方法,对党员民警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教育管理,确保民警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五是抓舆论宣传。该局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兼顾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在抓好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大家谈的良好舆论氛围,以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森林公安事业健康发展。 “五禁”:一是严禁党员民警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二是严禁在工作时间进行非工作性娱乐活动;三是严禁借婚、丧、乔迁、生日、就学、调动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四是严禁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利用公款进行没有接待任务的相互请吃;五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在执法活动中出现“吃、拿、卡、要”的违法违纪现象。(保山市昌宁县森林公安分局彭柳高)